演变战役力量焊接

第二百一十八章 剖析(第2页)

“我这样问他们。”

 

床板上的孙树青和谢大春都坐到床边认真地听他讲,注视着他在并不宽敞的房间里来回踱步,阐述论证他的观点。

 

大古回忆道:

 

“他们说,其所以能区分出来清官好官,就是因为他们采取某些措施和行动,虽然,在主观上是为了本阶层利益服务的,但在客观上符合涉惠的发展要求,或者在符合人民的某种愿望。”

 

“好嘛。”

 

他笑了:

 

“这下我可算看穿了他们的画皮。”

 

“原来还是些想要证明,封建官吏既为封建地主阶层服务,又为农民服务,地主阶层的长远利益和农民的当前利益一致,劝说人们不要反抗的调和论者。”

 

这是发生在上场任务的汉国的事。

 

汉自开国以来就明确了不会因言获罪,民间的百家学派于是能够探讨许多非常大胆的话题。

 

而陆大古与他们探讨到这里的时候,既感动又无语。

 

感动是因为几乎所有人都关心他们的陛下,盼他健康,夸赞他的功绩,非常念着他。

 

无语是因为这帮人探讨的时候实在太搞歪了自己的立场:


现在想生活的好应该很容易了,怎么还瘦成这样?廉价布早就上市了,怎么还穿这么破旧?我可是皇帝,你们过成这个样子不先关心关心自己,关心我干什么?

 

你们清醒一点,我是来压迫你们的!

 

青年摇头道:

 

“然而,如果调和是可能的,国家就不会产生,也不会保持下去。”

 

这是后世二十一世纪的初中九年级就会教的内容。

 

“但清官论者,却硬是用调和论来论证清官的存在。”

 

“还用【执法如山】、【执法公平】、【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类的说法来宣扬所谓为封建国家效力的【清官】的美德。”

 

“可是,什么是国?”

 

“什么是法?”

 

“封建朝廷的所谓清官所执的是什么法?”

 

他告诉两人:

 

“国乃器,是统治阶层之统治工具;法非人意,是统治阶层之意外显也。”

 

“封建朝廷的法,其整个立法是为了保护有产者,反对无产者,这是显而易见的。”

 

拿为人熟知的清官海瑞所处的明朝来说。

 

在大明律中有所谓的十恶不赦,其中第一条就是谋反,在封建社会,谋反的是农民阶级,而维护封建统治,镇压农民的反抗,则是立法最主要的目的,清官所执的法,就是这种反对劳动人民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