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解铃还须系铃人(第3页)
罗伦斯知道,自从人类在这里开垦田地之后,这些区域里已经看不到什么猛兽了,猛兽们趋利避害,都已经跑到了丛林里,或者是草原上。
即便是有,也只是一些小型动物,像是,郊狼,一种可能连狗都打不过的家伙。
不过,罗伦斯还是掏出了左轮手枪。
卧着它,自己才会安心一些。
毛茸茸的耳朵
果然是郊狼吗
向着,罗伦斯举起了手枪,他不打算杀死郊狼,毕竟这玩意也就吃几只鸡,但猛兽就是猛兽,他不想手上,在这个时代,受伤了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所以,如果郊狼要是对他发起攻击,那他也只会干掉对方。
然后,一颗头颅就钻了出来。
“人”
“兽人”
“半兽人”
罗伦斯放下了手枪,看着从麦田地里钻出来的少女。
看年纪十五六岁的样子,但身材很娇小。
耳朵是毛茸茸的长耳朵,穿着朴素的衣服,不过,最吸引人的,还是她屁股那里的那条蓬松的火红色的尾巴。
在空中摇摆着,仿佛是一团火。
“你你是谁”
罗伦斯开口问道。
他所在的国家,名叫夏亚帝国。
国如其名,是夏亚一世建立的帝国,但是,夏亚帝国的位置,是很少能看到兽人或者金额是半兽人的,那都是极北之地才有的种族。
现在,他竟然在自己家的稻田地里看到了一只兽人萝莉
“咱是赫萝。”
少女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当然,他们也喜欢称呼我为丰收之狼。”
“丰收之狼”
一座城市有一座城市的习俗,在这个落后的时代,很多所谓的习俗都离不开当地的土壤,所以大部分人必然是没听过帕斯罗城的这个习俗。
但罗伦斯不同,作为一名商人,走南闯北是他的基本工作,并且,过去的他,也让十分健谈,跟谁都能说几句,除开他的性格如此,更多的也是为了收获情报,毕竟,经商,情报为先。
就像是曾经有一次,他无意中从一个当地农民的嘴里得到了一条消息,看到了一车一车的瑟铅矿石被拉进了工坊,敏锐的他立刻就察觉到了一个问题,这座城市是打算铸造劣质货币。
于是,他急忙就将手中的这座城市里的货币都甩出去了,避免了损失。
自然,也因为这一点,他听说过丰收之狼的传说。
只是,看到眼前的漂亮少女,他不由有些迟疑。
“您真的是丰收之狼”
“那是自然,咱不会骗你,不说这些了,你赶紧带我离开这里。”
“啊”
“啊什么啊,我的直觉告诉我,有人在追踪我,要是放在过去,咱肯定不怕,但是现在,信奉咱的人越来越少了,咱的力量也在衰退,咱也只能离开这里了,事实上,咱也有这个打算,换一个地方。”
“这个,还可以换的吗”
“那是自然,不过,我要去那些农民多的对方,那些大机器不行,传唱我的人越多,我才能恢复更多的力量.”
“那你可能要去到很远的地方了。”
罗伦斯说道。
“整个夏亚帝国都在推行蒸汽革命,也许你可能要去到更偏远的国家。”
“那个无所谓了,不过,唯一的问题是,咱无法一个人离开这里。”
“什么意思”
“咱是诞生于这片大地的守护灵,咱想要走,就要有人带着一袋子这片土地上的土壤,才能让咱离开,所以,你会帮咱吗”
说着,少女来到了罗伦斯跟前,扑面而来一股麦田的清香味,还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看着罗伦斯有些痴了。
心中竟然冒出了好可爱的词汇。
然后,他就感觉胸口一阵剧痛,自己直接飞了出去,不单单是他,还有少女也是一样。
两人一起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不远处,一个穿着骑士铠甲的人领着一个穿着长袍的女人,两人踱步而来。
“没想到,这种穷乡僻壤的,竟然也能诞生守护灵。”
男人说道。
“所以,罗斯,就是她扭曲了雇主弟弟的灵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