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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8章 大雅大俗(第2页)

宣传。营销。造势。

与其说安森是一位天才,不如说安森是一位出色的产品经理,他懂得如何包装自己、如何包装产品,最最重要的是,安森懂得如何定位如何推广,这才是安森至今为止成功的关键。

一场商业运作而已。

演员,是如此;歌手,也是一样。

上述说法,客观存在。

尽管不算主流,但在好莱坞一些高层和一些专业人士眼睛里,就是这样一回事——
 

没有鄙夷的意思。

重点在于,汤姆-克鲁斯、威尔-史密斯的成功,全部都是这一套模式,安森的登顶,也是相同的规律。

所以,真正的专业人士非常欣赏安森的成功,却不会神化安森,更不会顶礼膜拜。

某种程度上,迈克和达斯汀赞同一部分却也不赞同一部分,在他们看来,安森确实有才华,“盛夏午夜”的音乐也不是简简单单地“拼凑、噱头”而已,真正了解音乐的人就知道,所谓创新没有那么简单。

其他不说,在遇见安森之前,迈尔斯他们已经研究数年时间,试图将大提琴融入摇滚,却始终没有能够成功,这就是直观证据。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迈克和达斯汀也相信,这就是安森擅长的,这就是安森才华所在,所以安森应该会延续这样的路线,从乐队转入个人的时候,依旧在这条道路上继续探索,乐器的使用应该是重点。

然而,他们错了——

目前为止,安森演奏的三首歌,全部都在剥离繁琐,尽可能减少乐器以及编曲带来的效果,回归乐器本身;而且还是尽可能精简乐器,再通过歌声和旋律的碰撞,试图让听众从歌词之中寻求共鸣。

两位都是专业人士,一下就能够感受到安森的意图:

歌词,至关重要。

又或者换一个说法,歌词和音符碰撞出来的共鸣,这才是重点。

这,绝对是他们没有预料到的,谁能够想到,安森的个人音乐居然走这样的路线,如果说前面两首歌还不明朗的话,第三首歌传递出来的力量就已经具有足够说服力,这才是迈克和达斯汀真正震惊的地方。

最最重要的是,现在他们终于明白安森的创作风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