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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8章 流浪之歌(第2页)

不等安森开口,旁边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正好进入后厨,随口插话,“吉姆告诉了他的隔壁邻居。”

“我也告诉了我的好朋友。”

吉姆:……

愣愣地看着安森,无从辩解,最后无奈地转头大喊。

“瑞贝卡!”

瑞贝卡-琼斯(rebea-jones)对着吉姆挤出一个笑容,“六号桌的布法罗鸡翅再不端上去的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会说出什么。”

“还有,安森,你还有五分钟准备登台。”

不等反应,瑞贝卡已经端着两个盘子加上四杯啤酒转身离开后厨,马不停蹄的脚步拒绝过多停留。

安森看着吉姆闪烁的眼神和心虚的侧脸,哑然失笑。

“不用担心。”

“我的意思是,即使你们把消息散播出去,围观人群也没有能够把酒吧挤满。”

“要么就是没有人相信,要么就是我的号召力不够。”

“又或者是人们前来认认真真寻找一圈,却没有找到真人,一个个忿忿不平地转身离开,认为你们在胡扯。”“我相信爱德华应该也偷偷摸摸在外面散播消息了。”

“可惜,对酒吧生意没有太多帮助,我也不知道应该为他抱歉,还是为我抱歉。”

“爱德华”,这间酒吧的老板。

吉姆一下没有忍住,噗哧地笑出声。

但随即,吉姆意识到自己暴露底细,连忙控制住自己。

清清嗓子,吉姆保持严肃,“我需要出去帮忙了,否则瑞贝卡真的会爆炸,今晚好运,祝愿断腿。”

一个转身,吉姆还是没有控制住,再次爆笑出声。

终于,安静了下来——

这里是纽约曼哈顿下城区,准确来说是东村地界。

绘画。音乐。写作。表演。舞蹈。

种种艺术在这里孕育,自然也包括地下歌手们。

曾经,在六十年代,民谣、乡村、摇滚等等不同音乐类型在这里萌芽在这里发展,并且进入大众视野。

包括鲍勃-迪伦。包括约翰尼-卡什。

他们都曾经在这里的小酒馆里表演,踏上巨星生涯。

并且,一直延续到现在。

尽管现在嘻哈、涂鸦、黑胶、戏剧等等艺术爱好者们因为曼哈顿寸土寸金的费用,正在往布鲁克林迁徙;但下城区依旧是地下艺术的重要聚集地。

安森从导演伍迪-艾伦身上得到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