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二十八章 救与不救邹应龙(第2页)

 但高翰文并不敢轻易去解惑。因为如果真的有解,那他和柳常青在河南杀了那么多人就真的是枉死了。毫无意义的枉死。那时邹应龙可就不是什么改良实践儒学的先驱了,而是真正的刽子手。那么多人,本不用死的。背后是多少家庭的身死族灭,妻离子散啊。

 说实话,高翰文也在权衡这其中的道义与关系。

 说到底,河南的人,人死不能复生。根据沉没成本法则确实不应该给予太多的砝码权重。何况能闹出这么大乱子,可不是邹应龙这么一个头脑发热的书生攒得出来的。

 根据没有河南人的牺牲,如果大明隆庆新政的总目标不变,那就该整个大明的百姓随机牺牲了。邹应龙虽然坑了一省的人却变相救了十数省百姓。勉强功过相抵吧。

 当然最最关键的是,邹应龙是活生生站在高翰文面前的,所以几次想把这厮叫锦衣卫都忍住了,只是等岳百户岁记录月报上传,隆庆皇帝一人知晓后,好让这厮听天由命。

 风险、不确定等等概念在高翰文脑海里一闪过儿,但都没有说出来。

 对于这么一个当初开放经济大学堂本想让其多听专业课程,结果净听些概念性的专题讲座的主。老话叫什么,不求甚解,自以为是。高翰文还真的有些不好说了。

 思考了一会儿。

 “那这样,新学的基础是主观价值,即没有脱离于人的价值。人不在,价值不在。同一个标的,不同人存在主观价值的差异是人们交易的驱动前提。因此存在不以压榨为目的或者手段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易。但一项当时公平的交易,随着交易后禀赋的改变,双方心态的变化,完全有可能事后一方甚至双方觉得亏了。但这些都与压榨无关。真正的压榨是无法自由、独立的决策,为别人的行动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