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不求甚解(第2页)
这天晚上我喝了一斤,搬了一个叔叔的摇椅出来放在院子里值勤——照我看是完全没必要,你就是敞开了让他们偷他们能偷啥呢,还能去死人嘴里掏口含钱是怎么的?其实我老是把人想得太好,这世上做什么事的人都有,有的人就是要偷你点什么他才舒服的——好在我在那个村子待着的几天没人来偷东西,不然我真跟他们搞事情——我这人就是,在本地的话也就还好,因为惹了事还得跑路,我在外地从来都是极端猖狂,稍微不高兴立马上去就放对,惹了事我跑回家就好了对不对,合适...所以我就理解不了别人说的那种出门在外要夹着尾巴做人是什么意思,你不在外面猖狂回家猖狂,得背井离乡跑路啊大哥们,不知道咋想的...
当然,这只是相对来说,因为我在哪都差不多就那个样子,分别可能是在外地猖狂相对比较便利,毕竟跑路回家是很舒服的,跑路去外地可是诸多不便...
总之,那天我的心情极度愉快,说实话,好久没有这么痛快过了,因为我也没所求,敖登格日乐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解开心里痛苦的钥匙,我亲亲她的手也够了,那只手胖嘟嘟的,让人觉得特别心安——注意,我前面说过除了田圆的手我还见过更漂亮的,那个不是说格日乐,格日乐的手太胖了,虽然形状也很美好,但是绝对谈不上比田圆的漂亮——她的手主要体现在我这里的还是一种踏实,让我觉到一种做人的美好——你知道,做人做久了难免心累,然后你抓到一点美好又心安的感觉就会长吁一口气放下心来——人世间也并不全是痛苦,还是有值得活下去的地方的,比如一只胖胖的手。格日乐的手绝对不是干活的手,软得一塌糊涂,因为在洗衣服所以稍微有点凉——我捎带看了一眼她洗的那些东西,大多数是一些贴身的衣服,她知道我看见她那些小衣了(因为我不由自主笑了一下),但是一点都没有不自在——这个女的除了早上跟我第一次见的时候有点不耐烦以外处处都很从容,让我觉得她就是命运给我让我摆脱自己现在处境的一个钥匙——如果说前面我还多少有点狐疑的话,和她聊了那么久,抓过了她的手以后我就彻底放松了...
这样已经足够好了,别要更多了,要啥自行车啊...晚上我在摇椅上看着星星有点迷糊的时候心想。我其实已经被人世间侵浸得太久,不配得到太好的东西了,有什么就是什么吧,小胖手足够了...
我真的不敢要得太多的,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叔叔起床干活替了我,我就溜达回老姨家睡觉,路过小卖部的时候看到里面亮着灯,心里还难免一动。但是,我叹了口气也没有过去看看是不是格日乐在那里看着一本《小王子》,又有一个什么美好的画面在等着我——我不知道,也许男女之间在这种无敌意的刚开始相处的时候就已经是最高了,我来往得太勤,我怕这个关系往下滑得太快——一种亏吃得太多了人难免肉麻,觉得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像现在这样维持着一点暧昧,心里能产生各种各样的联想来得舒服——当年我和嘉佳刚认识的时候,一切都很有意思,所有的调情、嬉笑、关怀、体贴,那都是真情实感,等真的大家都经历了那么多以后在一起了,其实感觉也就那样,没什么新鲜的。然后到了后面,大家就总是忍不住要挑战彼此的上下限,做出日后想起来臊得脸皮疼的事情,有什么意思吗?看上去占便宜的不一定真得到了什么实惠,看上去吃亏的未必也就失去了什么,只不过是,因为这段关系里那些极度的无耻,等大家都老一些以后回想起来还会干哕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