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李世民犯早婚罪被枪决?(第2页)

 “多谢,多谢,我险些犯了大错了。”

 “小心,别被有心人听了去。”

 那人擦了擦额头的汗:“明白了。”

 ……

 画面中,法官一脸严肃,他敲了敲法槌。

 “秦王李世民,长孙氏,你们对陈述的犯罪事实是否认罪?”

 年轻的李世民一脸不忿:“本王何罪之有?”

 法官继续敲了敲法槌,示意李世民保持肃静。

 “你们犯了早婚的罪。”

 “根据华夏法律,男子结婚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子结婚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你们没有到法定的成婚年龄,成婚是不可能成婚的。”

 李世民一脸不服气,大声说道:“本王已经16岁了,观音婢也13岁了。”

 检察官站起来说道:“华夏18岁才成年,你们一个16岁,一个13岁,都还是未成年人。”

 “婚姻是大事,你们两个未成年人胡闹什么?想成婚,等到了法定年龄再说。”

 “本王娶王妃,乃是国事。”

 “不是胡闹。”

 辩护律师:“秦王,长孙小姐,少说两句吧。你们古人那套,是封建糟粕,在现代是说不通。”

 法官敲了敲法槌:“本庭判决,你们二人婚姻关系无效。”

 李世民不服,咆哮法庭。

 “我和观音婢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合理且合法。”

 “你们无权干涉我的婚姻自由。”

 长孙小姐泪眼朦胧:“你们不能这样,你们不能拆散我们,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法官被李世民和长孙小姐的爱情故事深深地“感动”了。

 法官擦了擦眼角溢出的眼泪。

 “好好好,本法庭重新宣判,判李世民死刑,即刻执行枪决。”

 庭上众人:?????

 李世民跪地仰天咆哮,宛如袁华附体。

 “不——”

 长孙小姐身子软倒在地,她挣开帽子叔叔的桎梏,努力朝李世民伸出双手。

 “世民,你是风儿,我是沙。”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我不要和你分开,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李世民热泪盈眶:“观音婢。”

 长孙小姐泪眼朦胧:“世民。”

 下一刻,帽子叔叔将他们两人分东西两侧拖走。

 观众齐唱:

 “你是风儿我是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