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是金子总会发光,但魔都遍地是黄金(第2页)

 江照还记得上一世,南宫烨的结婚对象叫程如风,是个很温柔很好的女孩。 

 一般的女孩子,怎么可能让老公把家里的钱拿出去资助兄弟? 

 但程如风不但给了,还把他们的婚房卖了给江照凑齐周转资金。 

 那是个很好的女孩啊,总不能重活一世,让自家好兄弟把人家辜负了吧? 

 “微信是不可能滴,你别做梦了。” 

 “行,那名字总能说吧?” 

 南宫烨思索一阵,名字……好吧,说就说。 

 “程如风。” 

 江照受到一万点暴击。 

 ??? 

 也就是说,南宫烨最后的结婚对象是他初恋? 

 这小子上一世可是二十八岁才结的婚哦,也就是说他至少喜欢了人家十年,然后把人家娶回了家。 

 好深情啊。 

 简直和自己上辈子一模一样。 

 但不同的是,这狗逼眼光比自己好太多了。 

 自己娶了罗筱筱这个毒妇,南宫烨却找了那个温柔那么好的一个女孩。 

 江照:“行嗷,你加油哈。” 

 “不对。”他忽然又想起来,这小子直男癌严重得一逼。 

 “把手机给我,为父帮你分析一下人家为什么不理你。” 

 “爬,你不要过来嗷。” 

 一阵打闹之后,飞机也降落在了魔都机场。 

 把行礼放在五星级酒店之后,两人才出门逛街。 

 宋玥说她明天就能到,那反正拿下抖声集团的事情也不急,有宋玥的背书,谈判也许还会容易一些。 

 所以,好大儿想要出门,自己就陪他去吧。 

 “啧,这有一说一,还是咱江省好。” 

 江照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为什么这么说?” 

 “你看哈,魔都虽然繁华,但是我爸一个月的工资竟然挂在一件t恤上,而且路上随处可见都市ol拿着手机在谈工作,还有学生排队的时候都在刷题,哎,太卷了。” 

 萧晚风也听的一愣一愣的,这就是他不喜欢大城市的原因。 

 不过他倒是发现盲点了。 

 他手指着一个小学生模样的人,说:“你看看人家。” 

 随后南宫烨浑身都散发出一股要死了的气息,原因无他,只因为那个小学生,十一二岁的年纪,竟然就已经能用外语跟外国人无障碍交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