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选错时间了

 沈记饭馆。

 开在临江广场后街的胡同里。

 虽然小店不大,只有二十几张桌子。

 但这个小店开店至今已经经历了一百三十几个春秋。

 而因为他们来的时候,正好是饭口,屋内爆满,他们只能坐在外面的露天座位。

 几人也不是那种矫情的人。

 落座后,李曦年就依照之前的习惯点了几道菜。

 等菜的时候。

 几人就开始闲聊起来。

 林傲大大咧咧,自来熟,叶熙语性子温和,完全不用担心两人会互看不爽。

 而等坐下后。

 林傲便对叶熙语说:“嫂子,您应该是不知道,您老公这个人是真的抠。”

 “身为一个富二代,小时候请咱们吃饭没有一次是去大饭店的,全都各各色的大排档。”

 “尤其眼下这个小苍蝇馆,我一个人陪他就得来了六十次了。”

 “是吗?”

 叶熙语扭头看向李曦年。

 李曦年微微点了下头:“之前的确是经常来。”

 叶熙语摇摇头:“我问的是你抠的事儿。”

 “啊?”

 李曦年有点懵。

 转瞬后,他也有些脸红。

 她小时候李清研工作特别忙,经常忘记给他零用钱。

 而他也从小就养成了存钱的习惯,以免李清研忘记自己的时候,自己被饿死。

 所以,难免抠搜了点。

 但在叶熙语面前,他还是不太好承认这种事,就道:“这都是江湖传言,不可信。”

 “屁的江湖传言。”

 林傲不乐意了,当即道:“你忘了咱高中的时候,我们从中城区踩十几公里的自行车到这吃了个狮子头,然后最后还是咱当时的高中校花付的钱。”

 “囊中羞涩,没办法啊。”

 李曦年也是害怕叶熙语多想,又特意对叶熙语解释说:“我高中校花是他前女友,主要是为了请他吃饭,我是蹭饭的。”

 叶熙语扫了他一眼,眼神模棱两可。

 李曦年心头一颤。

 这是误会了?

 叶熙语却在这时候贴近他,小声说道:“曦年哥哥,你是不是又忘记了,我虽然比你小几岁,也不在一个高中,但我们可是邻居,你的事,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