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杨婉宁结婚(第2页)

 当初建房子的时候,大队上是考虑到房子早晚归大队所有,所以才没有收宅基地的钱,就当做是补贴知青了。但是现如今房子不交了,那这宅基地的钱,得补给大队吧。

 可补的钱,杨婉宁一定是不肯拿的,冯招娣都不让她住了,她怎么可能还掏钱?

 但冯招娣会掏钱吗?

 显然也是不行的。

 房子卖了吧,这块宅基地住的都是知青,村里人进来,容易发生口角,不利于和谐。

 而且,房子面积小,住一两个人还可以,再多就有些挤了。两边还都住着人,也没条件扩建。

 现在村里哪家不都是好几个孩子?谁会要这么小的房子?

 但是,如果租给知青的话,以上所有的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首先,房子归冯家,宅基地的钱也要交,至于钱从哪出?不是有每个月的租金吗?慢慢还。

 而杨婉宁没了退路。也只能住在马家。

 整件事情中,冯招娣竟然成了最大的赢家。

 而杨婉宁作为房子的主人,虽然房子是她的,但出嫁从夫,婆家要求她去马家住,这也是人之常情。

 村子是马家人的故乡,这里的邻居再看不惯他家,也都是一起长大的老邻居。

 而她,一个下乡知青,没亲人没朋友,空有想要反抗的心,却实在没什么手段。

 最后,杨婉宁不得不妥协。

 至于他们的婚礼,说是婚礼,事实上什么仪式都没有,一大早,马大力是走着来接的杨婉宁,他甚至都不愿意去大队上借一台自行车。

 带着杨婉宁回家后,所谓的婚宴,也就是一桌两个菜,一个酸菜炒粉,一个白菜炖豆腐。连点荤腥都没有。

 基本上可以算做全村最寒酸的婚宴,没有之一。

 要知道,谁家孩子结婚,家里不是想破脑袋的往好了上办,实在没钱的,干脆就不办了。

 像马家这样,明晃晃的把【就想挣随礼钱】几个大字,贴在脑门上的,还真是独一份。

 肖青予没有去参加婚礼,早上看见杨婉宁跟马大力走了之后,她就回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