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女娲炫技(第2页)

 如果这是在现代,白夏夏看到这么好看的手一定会主动出击撩小哥哥了,可是在这个年代,白夏夏只能按捺住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因为这个年代真的是有“流氓罪”的,她可不想为了“一亲芳泽”就去“踩缝纫机”。

 季珩把手伸出来,正面看看,背面看看,眼神中带着一丝若有所思,好像隐约明白了白夏夏所谓的“好看”。

 他微微一笑,抬眼看向白夏夏:“那我可能也是一个手控,我觉得你的手也很好看。”

 季珩抬起下巴,隔空点了点白夏夏握筷子的手。

 白夏夏的手跟季珩的比要白皙细腻很多。虽然每天都需要铡草料上工,但是白夏夏每次都会戴手套,平时也会给手护理一下,擦擦蛤蜊油,所以白夏夏的手看着犹如新生儿的皮肤般柔嫩光滑。真真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白夏夏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季珩的,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她觉得自己今天的笑点有点低,虽然显得很“白痴”,但又真的控制不住自己。

 她只能安慰自己说,谁让季珩长得犹如女娲炫技之作,真是人间精品一样啊!跟这样处处美好的人坐在一起,真是由内而外散发着愉快和开心。

 “你又在笑什么?”

 季珩对面前的小姑娘充满好奇。

 初次相见时,她宛如冰山之巅盛开的雪莲,高洁而又温婉;再次相逢之际,她恰似春日暖阳下绽放的花朵,明艳动人且娇俏可爱;待到彼此相识之后,她又仿若山间欢跃的溪流,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俏皮灵动得让人不禁心生欢喜。

 似乎不管是哪一种模样的她,都如同磁石一般深深地吸引着季珩,令他不由自主地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在此之前,季珩对于“一见钟情”这种说法向来嗤之以鼻,然而,当那个名叫白夏夏的女孩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就在目光交汇的瞬间,季珩感觉自己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是被点燃了一般,开始不受控制地疯狂跳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