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天赋,太绝了!(第3页)

 

陆明洲没办法,只好依言戴上。

 

张五爷很满意,摇摇晃晃地来到野猪身前。

 

他看着野猪的眉心处,有一个小圆点,在汩汩地冒着血,地下的草都染红了。

 

正是这一枪,干净利索,让这么大一头野猪,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直接gg。

 

好枪法!

 

好苗子!

 

张五爷确信,自己是捡到宝了。

 

他打这头野猪,都要两人配合,还得带上赛虎子。

 

怎么打呢?

 

就是两人分成两个方位。

 

以野猪为中心,各50米。

 

一人先开枪,“砰”一声,野猪吃痛会大怒,朝着开枪的人追来。

 

另一人枪法要准,马上朝着它背后补上一枪。

 

野猪朝着另一人追去,最先开枪的人,也换好子弹了,再追上去补一枪。

 

如此拉锯,用上两轮,再上狗,一条野猪才能稳稳地打下来。

 

如果,其中一人打偏了,或者枪哑火了,那就只有放下猎物,往树上爬。

 

你在深山老林里,想跑过发狂的野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可这明洲,这才多大,一枪就把两百斤的野猪撂倒了,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别说他占了枪的便宜。

 

这些枪,近距离的威力,还不如砂枪呢!

 

要不是明洲枪法准,正中眉心,野猪皮粗肉厚,不追着三人来才出奇!

 

虽然,有自己在,黑子力气也大,不至于怕了这头野猪。

 

想留下它,只怕也很难。

 

张五爷冲着张黑子喝道:“愣着干嘛?把这猪给收拾了!”

 

他说收拾的意思,就是放血、剥皮,因为血不放出来,凝固在体内,野猪肉就不好吃了,又腥又臊。

 

“我来吧!”

 

陆明洲对着没凉透的猪,喉咙处一刀下去,鲜血流了出来,又准又狠。

 

接着他拿着匕首,开始开膛破肚,手法之熟练,让老赶山人张五爷都瞠目结舌。

 

要不是他看着陆明洲长大,他还真以为这孩子是带艺投师。

 

天才啊,这天赋,太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