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格:我将救赎一切喜欢土狼的陆逸后

第294章 姓氏

参加宴会的当天晚上............

 “你就穿成这样?”何塞·巴登看着眼前的人,突然开口道。

 听到这句话后,诺顿有些疑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穿着:“怎么了?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件衣服了呢!”

 说真的,诺顿真的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这么问,毕竟在他看来,自己这样穿并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啊!

 确实,如果从诺顿自己的审美角度出发的话,他会认为这件衣服其实挺好看的。(黑郁金香)

 但是吧.............

 “诺顿,你是‘参加者’,不是‘展览品’。”何塞·巴登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然后无奈地叹了口气。

 是的,不得不承认,诺顿的这身穿着确实挺好看的,而且魅力四射的。

 但问题在于,他胸前的那片布料到底是干什么用的?这前面开着那么大的一个口子,难道是方便别人参观的吗?

 所以,诺顿到底是去那里参加宴会的,还是去那里被别人参加的?

 “要不还是我来帮你挑吧……”何塞·巴登说完,便不由分说地拉开了诺顿的衣柜。

 讲真的,诺顿的衣柜其实里面的衣服还是蛮多的,只不过大多数诺顿平时也不想着穿。

 最后,何塞·巴登千挑万选,最后挑中了这么一件衣服,华丽且不失风度,最主要的是这套衣服,它配有面具。(罗纳德)

 倒不是说,何塞·巴登认为诺顿长的难看,主要是因为毕竟是那种场合嘛,虽然相互介绍的时候也会报上姓名,但还是多少带着一点面具会比较好。

 但是讲句心里话,诺顿并不太喜欢这一件衣服,看起来跟歌剧院的男主角一样。他觉得自己穿上这件衣服后,整个人都变得不自在起来。

 然而,何塞·巴登却对这件衣服情有独钟。他认为诺顿穿上它一定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于是,他开始劝说诺顿:“你看,这件衣服多么适合你啊!你穿上它肯定会很帅气的!”

 诺顿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可是我真的不太喜欢这种风格的衣服啊。能不能换一件?”

 何塞·巴登听后,皱起眉头,严肃地说:“不行!这件衣服就是最合适的!你要是不穿这件,那我们就不去参加宴会了。”

 面对何塞·巴登的强硬态度,诺顿只好妥协道:“好吧好吧,那就穿这件好了。”心里想着,唉,这次算是被你给说服了。

 看着诺顿一脸不情愿的样子,何塞·巴登笑着安慰道:“放心啦,等会儿到了宴会上,你就知道我的眼光有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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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顿已经开始思考着自己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何塞·巴登给杀了,要判几年了。

 如果诺顿的记忆没错的话,当时何塞·巴登给自己挑这一件衣服的理由就是因为最好参加这种地方的时候不要随便的示人,对吧?

 可是何塞·巴登的这一副打扮是几个意思?

 诺顿的形容还真是一点都不夸张,虽然何塞·巴登的脸上也戴着一副面具,但是这个面具的存在真的有意义吗?

 与其说是一副面具,倒不如说它更像是一个装饰品。

 因为面具的尺寸非常小,只能够勉强遮住脸部的一小部分,使得大部分面容都清晰可见,完全无法起到遮蔽作用,反而更像是在刻意展示佩戴者的真实面目。

 诺顿不禁感慨道:“我敢打赌,哪怕何塞·巴登从地上随便捡起一片树叶戴在脸上,都要比他现在戴着的这副面具好得多!”

 更别提何塞·巴登那堪比孔雀开屏般的装扮了。

 倒不是说何塞·巴登穿的衣服上有什么夸张的装饰,而是,真的,你甚至都找不到何塞·巴登衣服上有哪一个部分是低于五位数的。

 钻石、金线、丝绸......

 何塞·巴登的装扮虽然算不上是最夸张的,但绝对是整场宴会当中最贵的。

 然而,更让诺顿觉得无语的是,何塞·巴登这个家伙,甚至把他家的家徽绣在了他衣服左胸口的部分。

 诺顿觉得,何塞·巴登不应该穿着这件衣服的,他应该直接裸着过来的,因为他现在的样子跟这么做也没什么区别了。